判例一:第一届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足球项目男子组决赛阶段第5轮,河北vs湖北,比赛第41分钟,湖北队1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河北队1号守门员发生接触后倒地,裁判员判河北队1号守门员犯规并判罚球点球。在比赛恢复前,经与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商议,裁判员改判由守方河北队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,并向湖北队19号和河北队1号守门员分别出示黄牌警告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湖北队19号队员在河北队1号守门员已经用手控制球的情况下,干扰对方守门员发出球,属于违规行为,之后再次上前争抢干扰,河北队1号守门员抬起手臂,双方互相冲撞接触。从目前视频看,该接触是以肩臂部为主,不排除守门员可能与对方头面部有接触,但其程度和性质不属于故意使用手臂或肘部击打对方头面部,不应视为暴力行为。双方队员本次接触有相互挑衅的非体育行为成分,裁判员最终改判由守方河北队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,以及对湖北队19号和河北队1号守门员分别出示黄牌的决定正确。
相关直播
暂无相关直播
相关录像
相关集锦
相关短视频